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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中秋庆国庆•全民抢券嗨翻天”彬州100万元电子消费券9月9日开抢!

xy-icon-clock.png 时间: 2022-09-09 15:33:15
xy-icon-source.png 来源: 咸阳市商务局
xy-icon-write.png 作者:
xy-icon-eyes.png 责任编辑: 王伟
【字体: 大 中 小 】 xy-icon-print.png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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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彬州市稳经济19条增量措施,全力做好商贸促消费工作,彬州市政府投放100万元电子消费券促进中秋国庆“双节”消费,全力拉动商贸经济稳增长,广大消费者可通过下载“爱彬州”APP,注册成功后参与抢券。

欢度中秋 喜迎国庆

本次活动从9月9日10时开始投放,由工商银行彬州分行、彬州融媒体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消费券设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五种面额(其中:10元券1万张,20元券1万张,50元券0.6万张,100元券0.2万张,200元券0.1万张)微信支付时自动抵扣。

活动规则



(请仔细阅读)

(1)抢劵时间:9月9日10时—10月8日24时,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2)消费时间: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止10月8日24时,超过有效时间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规则:消费满30元以上(含)可使用10元消费券、满50元以上(含)可使用20元消费券、满200元以上(含)可使用50元消费券,满300元以上(含)可使用100元消费券,满500元以上(含)可使用200元消费券。同一微信客户每阶段可抢券3次,消费券可在公布的商户进行不限品类消费。因微信规则变化,消费券随机使用,请先使用小额券,最后使用大额券。


(4)享受优惠支付的订单,如发生全额退货,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实际支付的金额。


(5)若商户存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有碍其他用户公平参加活动或有违活动举办目的的记录或行为,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取消该商户参与资格,同时追回该商户参与活动所获权益。



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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