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冻猪肉储备工作,保障猪肉市场平稳运行,咸阳市商务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选2026年市级冻猪肉储备和公检承办单位。现将征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对象
(一)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
1.承储内容。承担市级冻猪肉全年储备任务3000吨,每轮1000吨,储备期1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1日),自冻猪肉全部入库签订合同时起算。冻猪肉储备分3个轮次,每4个月轮换一次。
2.承储单位数量、储备品种。承担市级冻猪肉储备单位1-2家,品种为分割或白条肉。
3.补贴方式。市级冻猪肉储备和公检补贴由市财政专项列支,按储备轮次结算。其中冷藏保管费按计划内实际储存数量、结算期内实际储存天数和每吨每日3.1元标准定额补贴;保管库耗按规定的含税库存单价和出库数量的4‰计算;入库费按每吨20元实行定额包干;利息按入库数量、含税库存单价、结算期内贷款占用时间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运输费按每吨100元标准计算;公检费按抽样批次数量每吨40元标准计算。每轮储备期满后,未动用的储备猪肉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财政部门不再承担费用。
(二)公检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质量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对储备猪肉储备库(基地或场所)设施设备、卫生安全环境、管理规范和肉品质量进行检查。每轮次公检一次。公检时间由市商务局与公检单位确定。检验结果向委托方、储备单位出具公检报告,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二、申报条件
(一)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
1.在咸阳市或临近县市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单位财务状况优良,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低温冷库单体储备容量在300吨以上,在签订合同7日内能完成相应数量的猪肉冻品入储工作;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检承办单位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检测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
4.通过省级及以上CMA认证等资质,具备公检所需的农兽药残留、违禁药物、重金属残留、饲料、动物疫病等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5.有与储备肉公检相适应的专业检测设备和人员技术能力;
6.近三年连续从事兽药残留、违禁药品、饲料等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活动,且未发生检测错误或引起法律纠纷。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包含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税务、银行等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管理制度、信用情况、认证情况、财务状况、项目经验、获得荣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表。猪肉储备企业(冻品)申请填写市级猪肉储备承办申请表(附件1)、公检单位申请填写市级猪肉储备公检承办申请表(附件2)。
3.承诺书。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且企业具备承储能力的承诺书。
四、征选程序
1.企业自愿报名。发布征选公告后,申办单位须在2025年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市商务局四层消费促进科办公室。
2.评审。市商务局将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实地对申报单位的资质、仓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提交党组会研究,择优确定承储单位。
3.公示承储企业。在单位官网公示承储和公检单位,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签订承储合同。与确定的承储企业和公检单位签订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咸阳市商务局
联系地址: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5号
联系人:陈永强
联系电话:029-33824526
邮箱:xfcjk2023@163.com
附:1.
咸阳市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申请表.doc
2.
咸阳市市级猪肉储备公检单位申请表.doc
咸阳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