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请、县市区审核推荐,现将征集结果公示如下:
一、申请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汽车经销企业41家(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企业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反映。
附件:1.
咸阳市2026年参与汽车以旧换新企业名单(第一批).xlsx
2.
咸阳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xlsx